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融入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方式与路径******
作者:马福运(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河南安阳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永远震撼人心。年轻一代要继承和发扬吃苦耐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摒弃骄娇二气,像我们的父辈一样把青春热血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包括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红旗渠精神等在内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上好“大思政课”的鲜活素材、融通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媒介。依托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相关学术成果和实践教学基地,通过课堂叙事式教学、平台情景式教学、基地体验式教学、网络延展式教学的“四位一体”立体化实践教学模式,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全面融入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能够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激励他们继承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将志气、骨气、底气固化为信仰,转化为信念,强化为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红旗渠精神教育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社会主义是拼出来、干出来、拿命换来的,不仅过去如此,新时代也是如此”。弘扬包括红旗渠精神在内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重在实效性,实现课堂叙事式教学、平台情景式教学、基地体验式教学、网络延展式教学的相互渗透、有机融合、功能互补,有效整合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等教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课堂叙事式教学,指根据“小故事大主题、语言通俗易懂、贴近学生实际”的原则,针对教材中的不同知识点,挖掘“红色故事”蕴含的教育主题,聘请英雄模范人物担任特聘教授走进课堂,强化课堂教学的叙事性和吸引力。平台情景式教学,指借助多功能思政课实践教学平台,以学生深度参与、深度体验为主旨,利用文艺表演、情景剧、辩论赛等形式,将教学内容转换在体验探究之中。基地体验式教学,指因地制宜,建立和利用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通过参观考察、调研访谈或劳模授课,引导学生带着问题感受革命历史、感悟先进事迹、追寻先辈足迹,用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激发学习热情和奋斗激情。网络延展式教学,则是基于网络教学平台等共享性学习资源,运用虚拟仿真、新媒体、人机交互、大数据等技术,让学生在图形、动画、三维场景构造的虚拟环境中感受和掌握教材内容。
通过“四位一体”立体化实践教学,把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融入高校思政课,以课堂理论教学为支撑,实现了对机制、资源、功能等现有实践教学要素的深度整合,克服了实践教学要素离散化的困难,打通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时空壁垒,体现了从知性启智、感性润心,到悟性思辨、理性笃行的循序渐进过程。
首先,回应时代课题,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创意性实现了“思政课堂—校内平台—校外基地—网络空间”的联通互补和互融互促。坚持开门办思政课,推动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结合,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机制,已经成为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点。“四位一体”立体化实践教学模式,在内容上实现了教材与现实相结合,在形式上实现了显性与隐形相结合,在功能上实现了引领与内化相结合,在场域上实现了课堂与社会相结合。
其次,坚持问题导向,突破实践教学“瓶颈”,创造性地解决了实践教学方法难多样、参与难全员、效果难呈现、运行难长效等问题。有效解决了实践教学长效规范运行的难题,通过系统建构、整体推进,克服了教学组织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解决了实践教学要素分离的弊病,通过同类资源协同化、社会力量同向化、异质资源相容化,实现教育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有效解决了实践教学实施偏窄扁平的困境,通过深度挖掘实践教学元素、综合利用实践教学资源、高效整合实践教学功能,实现实践育人的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
再次,立足根本任务,聚焦“讲深讲透讲活”,创新性地聚焦“教”与“学”的主要矛盾,以学生为主体反向设计实践教学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课堂叙事式教学,实现明理学道;通过网络延展式教学,实现明理识道;通过平台情景式教学,实现明理悟道;通过基地体验式教学,实现明理行道。在方法选取、路径实施、原则遵循、环境优化、机制保障等方面,坚持一切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进行顶层设计,形成了“教师+学生”双主体的实践育人体系,从而把“教”的目标和成效化于“学”的感知和践行,让学生在教学主体转换中做到知行合一。
实践教学模式倡导不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协同与互动,以及不同实践教学方式的整合与联动,旨在通过实践教学过程的“共建”和“共育”,实现实践教育价值的“共创”和“共享”。以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红旗渠精神等丰富多样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作为抓手,通过“四位一体”立体化实践教学,为构建课堂教学引领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反哺课堂教学的良好生态提供了有效路径。
通过专题化推动,贯通“课堂+实践”,解决课堂教学供给与学生理论需求不平衡的矛盾。依托区域红色文化资源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提炼契合每门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主题,通过专题开发形成故事资料库、实践要素牵引导图、整体化流程表等实操方案,以避免实践教学目标离散、方法随意等问题;以课堂叙事为牵引,推动“英模情感叙事+教师道理叙事”相结合、理论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内容相融通,通过具象化的教学主题、艺术化的教学方法、生活化的教学叙事,增强思政课理论教学的实践性;有效拓展课堂教学的时空场域,将教材重难点作为核心问题融入实践教学设计,多角度、全空间聚焦问题解决,有效平衡课堂供给有限性与学生需求多样化的矛盾。
通过全链条带动,融通“要素+方法”,一体化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解决教学要素离散化与教育系统完整性的矛盾。在研究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要素功能、剖析学生个性特点和价值认同规律的基础上,整合校园文化活动等校内实践教学资源,打造校内多功能、专业化实践教学平台,构建校外系统性、开放性实践教学基地;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和亲身体验把区域红色文化融入课堂认知、平台创作、基地体验等多向互促中,为大学生的理论认知、价值塑造、素质提升搭建常态化体验平台;构建全过程、多要素、网格化、链条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在体验过程中检验并达成育人效果,有效解决教学目标随意化、方法简单化、受众代表化、效果瞬时化等共性问题。
通过多项目驱动,联通“网上+网下”,多模态搭建沉浸式育人平台。着力打造联动式课堂教学和步入式实践教学,依托智媒体、大数据、虚拟仿真和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根据桌面式、沉浸式、分布式等多样化需要,通过教学主题专题化、教学方法虚拟化、教学推广融媒化,搭建以思政课微信公众号、网上精品课等为载体的共建共享学习平台,通过虚拟实验设备创设直观、生动、形象的数字化教学仿真场景,打造“指尖化课堂”“沉浸式课堂”,拓展高校思政课教学的时空与资源,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良性互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口述史的红旗渠精神生成逻辑与当代价值研究”〔18AKS019〕的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6版)
【观点】构筑顶层设计 开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新格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前期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管理办法》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了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搭建起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细化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为工信领域企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提供了明确指引,标志着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一、夯实数据安全根基,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基本遵循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战略资源,数据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发展驱动效应日益突出,攸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党和国家敏锐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同时,高度重视、不断推进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制度先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作为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重大数据安全立法加速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安全行政监管的上位法依据和职责边界,对各行业、各领域承接落实也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领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产业数字化的主阵地。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社会千行百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汇聚海量用户数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工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海量工业数据资源,且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导致数据安全风险与威胁点增多,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复杂,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亟待强化。加速完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石,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工信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必担之责。
二、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指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规则体系,一方面,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要求,划定工信领域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基线,同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工信领域数字信任,为我国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衔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结合工信领域既成的监管体制,构建了“部-地方-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在部层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总体统筹与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和安全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在企业层面,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承担本单位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这种条块结合的监管组织架构既贯彻了《数据安全法》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也充分考虑了工信领域管理的共性需求与实践差异。
(二)细化分类分级,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承接细化《数据安全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参考因素及数据分级识别依据,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机制,为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提供实操指引。二是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及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机制,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监测、汇聚、分析、通报,加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的事前感知。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机制流程,制定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部省两级数据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获取数据安全违法信息。五是建立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制度,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重点保护
《管理办法》对标《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细化工信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环节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结合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特点设置针对性保护措施,有效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是以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数据划分为主线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工作体系建设、内部登记审批、关键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等管理及技术措施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构建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生态
数据安全保护涉及主体多元、场景复杂、环节众多,构建良好的数据安全治理生态需要开展多方协同。《管理办法》引入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安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安全治理。一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支持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创新,结合行业数据安全需求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数据安全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组织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增强标准制定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标准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化,提升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三是发挥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数据安全能力,鼓励协同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汇聚多方力量应对数据安全风险。四是发挥评估机构专业能力,辅助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出境评估等活动,助力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三、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在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亟需落地的大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开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其落地,有效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提出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是引导工信领域深入贯彻领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契机。做好宣贯培训,采取部级示范培训和地方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分层次、有深度地设计行业数据安全宣贯培训内容,对《数据安全法》《管理办法》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统一理解认识,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推动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与执行,打响“发令枪”。同时,数据处理者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明确关键、重点岗位培训方案,确保数据安全从业人员全覆盖,及时评定培训效果,做好“冲锋者”。
(二)做好重要数据识别备案,有效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础
重要数据保护已成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工业、电信行业领域自身特点和实践需求,配套制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备案审核及上报流程机制,为工信领域企业深化落实数据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提供细化规则。数据处理者也需要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数据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梳理数据资源,扎实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发现、抵御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突出风险,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发力点和核心战力。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工作部署,推进全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能力,将成为下一步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数据处理者应围绕数据安全保护需求,配合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及时防范行业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断提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按照“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报送掌握的风险信息。
(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坚持监督管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提升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约谈等措施敦促企业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行业自律、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推进企业标准贯标达标工作,指引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数据处理者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动对标管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自觉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全环节安全保护水平。在业务系统上线、运营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数据有效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能力。
(作者:中国信通院院长 余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