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春见闻:乡村咖啡馆里“喝”出别样年味******
(新春走基层)浙江新春见闻:乡村咖啡馆里“喝”出别样年味
中新网宁波1月26日电(记者 林波)将打好的奶泡倒入咖啡液中,随后左右晃动,杯子里慢慢呈现出一个“之”字奶泡痕迹……1月2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蒋家池头村,伴随着客户的点单声,店主陈梦琴正忙着一边制作咖啡,一边回复客户。
乡村咖啡馆“爆单”了,这是陈梦琴这个春节没有想到的事。
“之前生意也不错,但没想到能有如此火热的场景。”陈梦琴表示,春节期间,每日下午是店内最忙碌的时间段,“下午可以卖出上百杯咖啡,座无虚席,很多人还在排队等位。”
陈梦琴的壹伴咖啡于2022年7月开业。彼时,在外做服装生意的她在该村党支部书记陈伦的招引下,决定回村创业,在村口开了一家乡村咖啡馆。
除了咖啡外,她还提供蛋糕等甜品,“村子里生活节奏舒适,关键是客流量并不小,村子里的‘60后’‘70后’空了也会来喝一杯咖啡,吃一块蛋糕,再晒晒太阳打打毛衣。”
春节期间,这家乡村咖啡馆却“喝”出了城市大IP的客流。
据陈梦琴介绍,新增的客流大多是外来客人和本村返乡村民,“年轻客人特别多,咖啡馆还有桌子,他们可以在这里聊天、玩游戏。”
遇见·永旺咖啡馆一景。 受访者供图“没想到村里也有咖啡馆,下午是打瞌睡的时候,正好来杯咖啡提神。”前来旅游的“95后”游客曾心怡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和几个好友一起出来玩,正好可以在咖啡馆聊天。
在宁波市镇海区永旺村,稻田收割后的一片灰黄和蓝天白云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冬日美景图。
遇见·永旺咖啡馆便坐落于此。
手持一杯咖啡,在推开窗便是稻田的窗前拍照……这是当地市民林曾的新年“打卡”剪影。
“拍一组乡村野趣与自然浪漫并存的新年照片。”林曾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春节假期行程表上,这家乡村咖啡馆是必“打卡”项目,“只要一杯咖啡就可以享受天幕、椅子等露营设备,既适合春节约朋友玩,也适合拍照。”
据遇见·永旺咖啡馆馆长裘俊杰介绍,春节期间,该咖啡馆仍保持营业状态,“每日9时至19时是我们的营业时间,一般下午是客流高峰,多的时候可以卖出300多杯咖啡。”
遇见·永旺咖啡馆一景。 受访者供图永旺村党委书记郭诚军于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原来是一块农用设施房用地,经常有人偷倒垃圾,味道很大,“为了改变村容村貌,村里变废为宝,将其打造成花海风景,提高了乡村颜值。”
通过打造乡村咖啡馆,原本“平平无奇”的永旺村,一夜间声名鹊起。通过咖啡馆的引流,该村人气增加了,村民的手工艺品、土特产在家门口实现售卖。
与此同时,永旺村还在村里打造了游乐设施、民宿等要素,形成了新的乡村产业链,带动乡村振兴。
事实上,作为一种新型业态,乡村咖啡馆不仅为乡村吸引了年轻人,也为乡村振兴增加了亮点。
绍兴市岭南乡的三个月亮乡村咖啡馆、余姚市柿林村的老柿林咖啡馆、宁海县骆家坑村的绿岛咖啡屋……越来越多的咖啡馆出现在浙江乡村。特别是在春节期间,这些咖啡馆正展现着别样年味。(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